中新網上海11月6日電 (記者 李鵬)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彭森在此間出席第六屆進博會虹橋國際經濟論壇時表示,當今時代,數字技術、數字經濟是世界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先機,是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結構調整新機遇的戰略選擇,也是新一輪國際競爭的重點領域。
彭森6日接受中新網記者專訪說,發展數字經濟已成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驅動力量。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是當前乃至今后可預見的時間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驅動因素之一。
中新網記者: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有多重要?
彭森:發展數字經濟已成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驅動力量。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是引領中國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據統計,2022年中國數字經濟規模達50.3萬億元,同比名義增長10.3%,而去年GDP增速只有3.0%,數字經濟增速已11年顯著高于同期GDP的增速。數字經濟在GDP中的比重為41.5%,相當于第二產業占國民經濟的比重,其中數字產業化部分即數字經濟的核心產業已達到7.8%?!笆奈濉币巹澮髮ⅰ皵底纸洕暮诵漠a業”從2020年占GDP的7.8%增長到2025年的10%。數字經濟生產率水平和同比增幅都顯著高于整體國民經濟生產效率,對國民經濟生產效率提升起到支撐、拉動作用。
中新網記者: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在促進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同時,在社會治理方面會遇到什么挑戰?
彭森: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已經成為重要戰略資源和關鍵生產要素,深刻改變著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數字經濟的發展由此面臨兩個層次的問題:其一是數字經濟迅速發展壯大所產生的宏觀層面的經濟社會治理問題;其二是數字經濟的基礎構建,即數據要素市場的建設問題。
就宏觀層面的影響而言,我國數字經濟企業在過去幾十年來獲得了長足的發展,數字經濟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促進了我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同時,我國數字經濟普遍還存在“大而不強”的特點,用戶、市場規模較大,但技術優勢不突出,關鍵領域的創新能力不足,與數字經濟領先國家還存在差距。另外,一些地方政務數據共享程度不夠,缺乏融合統一的大數據平臺,同級政府部門之間存在信息壁壘,難以滿足智慧城市建設、管理與服務的需求。
中新網記者:發展數字經濟為什么在宏觀層面上必然與經濟體制改革相呼應?
彭森:數字經濟同時具備科技創新和體制創新的雙重因素。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都從技術上提高了生產效能,這是科技創新的體現。數字要素的流動和投入,往往又以突破原有的體制機制障礙為特征,又具備了體制創新的內涵。由此,數字經濟的發展,在宏觀層面必然與經濟體制改革相呼應。當前,囊括數據要素在內的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成為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核心要點,就是這種呼應的具體體現。
2020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要求。近年來,數據要素脫穎而出,超越傳統的土地、勞動力、資本要素上升為極其重要的生產要素。以數字化豐富要素供給,以網絡化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以智能化提升產出效能,推動經濟發展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日益成為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成為人們的共識。
中新網記者:從具體操作來看,您覺得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存在什么難點?
彭森:從數據要素市場作為數字經濟發展基礎的具體操作層面來看,由于數據要素市場仍處在培育期,重點任務是進行數據基礎性制度性建設,主要涉及數據產權制度,數據要素交易流通制度,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以及數據要素安全治理制度等,其中仍然存在諸多難點,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是如何在滿足數據要素化流通的要求下,有效化解數據安全風險。具體來看,一是涉及到數據存儲和處理的基礎設施和數據要素化流通的基礎網絡仍然存在安全漏洞,“本質安全”難以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在數據要素的社會化大流通體系下,實現數據處理和應用全程管控仍然面臨挑戰,“過程安全”保障能力需要進一步強化;三是當前數據安全管理與監管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仍然有完善提升的空間,地方和行業的安全制度細則仍待補齊,“制度安全”需要進一步夯實。
其次是在數據要素的市場化配置體系建立方面,確權難、定價難、市場缺位等困境仍待突破。具體來看,包括數據治理各參與方的權益如何保障,數據公平合理的定價和收益分配機制如何建立,以及滿足不同主體利益訴求、讓數據財富惠及全體公民的數據要素市場運行機制如何構建等。
中新網記者:對上述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難點和問題,您認為應該如何化解?
彭森:我認為需要從三個角度入手。其一,要堅決維護“有效市場”。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正在成為中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實現要素市場化配置的實質是要突破阻礙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實現資源配置方式的優化和創新。市場化改革是破解經濟發展中矛盾和問題的關鍵一招,也是實現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助力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一招。
其二,要正確發揮“有為政府”的作用。數據轉化成為生產要素,要求政府和市場形成合力,在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市場建設和治理等方面發揮有為政府的作用。正確發揮政府的作用,一是要加強頂層設計,推進數據采集、數據開放、數據交易等政策的制定實施;二是要推動數據融合,統一技術標準,推動數據的統一目錄管理、統一認證和統一交換;三是強化風險監測,確保數據安全。
其三,積極參與國際數字經濟與數字貿易規則的制定。數字經濟領域的開放是我國高水平開放政策的重要部分,國際數字貿易已經成為國際經濟活動中不可忽視的內容,國內外數字經濟治理規則的銜接,則是國際數字貿易得以鋪開的基礎。我國主動參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數字經濟議題談判,開展多邊數字治理合作,積極參與數字技術國際標準制定,推動數字貿易領域擴大開放。2020年9月,中國發起“全球數據安全倡議”,表達了對數據安全與合作的基本主張。中國還倡導發起“‘一帶一路’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倡議”“G20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等,通過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推動全球數字治理變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