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11日訊(記者 陳維松)全國人大代表邱光和在向大會提交的建議中,呼吁建立廢舊手機回收處理體系。
邱光和指出,據工信部統計,2015年中國移動電話用戶總數突破了13億,半數用戶更換手機的時間縮短至18個月以內調查顯示,廢舊手機中僅有1%是通過機構回收的,68.2%的廢舊手機被閑置,20.8%的被轉送,有少數人不經任何處理就把手機當做生活垃圾丟掉。
邱光和表示,手機處理不當會造成不少危害。一方面會造成潛在的環境污染,比如一枚紐扣大小的電池丟棄后能污染60萬升水,相當于一個成年人一生用水量;另一方面也是一種資源浪費。日本橫濱金屬公司對報廢手機成分進行分析發現,理論上,1噸廢棄手機中能提取150克黃金、3公斤銀以及100公斤銅,其經濟價值遠高于礦石的提煉比例。
邱光和強調,廢舊閑置手機的二次回收和資源再生,具有經濟、社會和生態保護等多重價值。但目前國內廢舊手機的回收體系尚未建立健全。
邱光和經過調查,發現廢舊手機回收體系的建立存在手機回收企業的準入門檻設置不合理、手機回收的渠道不健全、大型手機生產企業參與回收的積極性不夠高手機回收的宣傳引導不到位等障礙。
基于這些問題,邱光和建議應盡快建立健全二手、廢舊、閑置手機的資源回收體系。具體建議包括:
一、建立健全手機回收企業的資格審查標準和許可制度。健全完善手機回收處理企業在個人信息保護和環境保護方面的相關規定,而對企業在規模、資金、廠房方面的要求適當放寬,鼓勵針對廢舊手機回收行業的創業創新活動。
二、加強二手手機交易市場的監管。從嚴從緊落實舊手機回收實名登記備案制度;推動回收網點在公安系統備案并向社會掛牌公示;建立健全各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聯合檢查制度、信息共享等制度,合力維護廢舊手機回收的市場秩序。
三、加大政策傾斜,鼓勵大企業進入手機回收行業。對從事廢舊手機回收的企業,回收數量達到一定標準的,應免予征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對貫徹綠色生產理念,在設計上、生產上有便于回收的發明創新的,給予一定財政獎勵。
四、加強手機回收的宣傳引導。借助輿論媒體、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力量,強化公益廣告,加強對廢舊手機回收再利用的宣傳引導,鼓勵廣大消費者通過安全正規的渠道處理廢舊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