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14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會議。
主席團常務主席張德江主持會議。
3月14日,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關于政府工作報告、關于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關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6個決議草案、民法總則草案建議表決稿,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2個辦法草案建議表決稿、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徐顯明辭去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一致同意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主席團常務主席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建議將這11個草案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主席團會議分別表決通過,決定將上述草案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