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新修訂的《立法法》將對我國現(xiàn)行立法體制機制產(chǎn)生重要影響。3月15日下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宣傳教育與公法研究中心與北京市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聯(lián)合舉辦了“《立法法》實施的相關理論問題座談會”。此次座談會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北京市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會長、法學研究所法治宣傳教育與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莫紀宏研究員主持,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杜石平和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律應用分社社長、法學研究所法治宣傳教育與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百順分別致辭。
座談會上,來自北京市法制辦、北京市法學會、國家行政學院、軍事科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北京聯(lián)合大學等在京科研院校和機構(gòu)的專家學者圍繞“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理論依據(jù)和制度要求”、“設區(qū)的市如何用好立法權(quán)”、“如何貫徹實施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立法體制改革的措施”、“《立法法》與法治宣傳教育”等主題就如何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立法法》相關的重要理論問題展開了深入而細致的研討。與會學者認為,此次立法法修改將對我國立法體制和立法活動產(chǎn)生重要影響,在新的法律通過后,如何做好與《立法法》相關的法治宣傳工作,如何落實人大主導立法工作,如何認識和處理改革與立法的關系,如何明確和完善授權(quán)立法,如何認識和應用“設區(qū)的市”的立法權(quán),如何科學劃分法律部門、推進國防法律制度和國防法律體系建設等理論問題需要認真研究。與會專家基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和我國的立法制度與實踐,對立法法修訂內(nèi)容進行了解讀和分析,并圍繞如何貫徹實施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立法體制改革的措施,提出了若干對策和建議。
法制日報、法制晚報、民主與法制社、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中國網(wǎng)、中國法學網(wǎng)等新聞媒體應邀參加了此次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