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當前經濟改革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戰略和主要抓手。供給側改革的關鍵,就是加快淘汰僵尸企業。7月27日上午,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經濟學院教授聶輝華代表課題組在北京發布了國內第一份全面研究僵尸企業的報告。人大國發院報告使用1998-2013年中國工業企業數據庫(包含大約80萬家企業和360萬個觀測值)和1998-2015年上市公司數據庫,測算了中國工業部門的僵尸企業比例,歸納了僵尸企業的特征,分析了造成僵尸企業的原因,并提出了治理僵尸企業的建議。
首先,人大國發院報告提出了新的識別僵尸企業的方法。如果一個企業在當年和前一年都被FN-CHK方法識別為僵尸企業(即企業獲得的貸款利息率低于正常的市場最低利息率),那么該企業在當年就是僵尸企業。相對于官方標準和學界流行的CHK標準,這一方法能夠較好地減少僵尸企業識別過程中的“漏網之魚”,又可以減少“誤傷”。
其次,報告描述了中國工業部門僵尸企業的全貌。(1)分年份來看,2000-2013年,中國工業部門的僵尸企業比例最高時(2000年)大約30%,此后呈下降趨勢,并在2004年之后保持穩定。2005-2013年的工業部門僵尸企業比例大約為7.51%。這說明中國僵尸企業的問題是在逐漸緩解的。(2)分行業來看,利用2013年中國上市公司數據,人大課題組發現:僵尸企業比例最高的五個行業是:鋼鐵(51.43%)、房地產(44.53%)、建筑裝飾(31.76%)、商業貿易(28.89%)和綜合類(21.95%);僵尸企業比例最低的五個行業是:銀行(0.00%)、傳媒(4.12%)、非銀金融(4.65%)、計算機(5.23%)和休閑服務(5.88%)。(3)分地區來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東部南部地區僵尸企業比例比較低,而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西南、西北和東北地區僵尸企業比例較高。(4)分所有制來看,國有和集體企業中僵尸企業的比例最高,民營企業和港澳臺及外商企業中僵尸企業的比例相近,且遠低于國有和集體企業中僵尸企業的比例。(5)分規模來看,大型企業和中型企業的僵尸企業比例最高,但由于基數比較小,大部分僵尸企業還是小型企業。(6)分年齡來看,隨著企業年齡的增長,僵尸企業的比例越來越高。成立1-5年的企業中,只有約3%的企業是僵尸企業;而在成立超過三十年的“老”企業中,約有23%的企業都是僵尸企業。
再次,人大國發院報告梳理了導致僵尸企業的五個主要原因。(1)地方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政企合謀。為了政績和維穩,地方政府不斷給瀕臨破產的僵尸企業進行各種形式的“輸血”,或者給非僵尸企業施加就業壓力和產量擴張壓力,然后再通過補貼和貸款來維持其局面。這使得本來不是僵尸的企業變成了“僵尸”、已經是“僵尸”的企業更加難以清理。我們發現,如果一個企業獲得了更多補貼、或者冗員更多、或者是國企,那么成為僵尸企業的概率就更高。(2)地方政府之間和國企之間的惡性競爭。一旦國家將某個行業列入重點扶持范圍,地方政府就一擁而上支持這個行業的發展,造成重復建設、產能過剩。在該行業出現大量僵尸企業之后,地方政府又紛紛提供優惠政策和補貼來支持當地企業,希望能夠通過自己的“扶持”來“擠垮”其他地區的企業。許多政府部門出臺政策鼓勵企業兼并、“以大吃小”,甚至在行業救助時直接規定只救助一定數量的大企業,這直接造成了企業間“競相做大”的囚徒困境。(3)大規模刺激的后遺癥。2008年11月,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國經濟帶來的壓力,中國政府推出了大規模的經濟刺激計劃。這些計劃對于緩解經濟困局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一些行業也引起了局部的過度投資和盲目擴張,埋下了產生僵尸企業的隱患。(4)外部需求沖擊。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后,世界主要經濟體增長放緩、需求減少,使得出口依賴型行業和企業在短時間內受到了巨大的沖擊,訂單不足、商品滯銷、資金周轉困難、投資方撤資,許多原本發展良好的企業紛紛陷入困境,甚至淪為僵尸企業。(5)銀行的信貸歧視。2008年以后,國有和集體企業的利潤率在波動中下降,但負債率卻逐年增高;與此同時,民營企業利潤率一直比較穩定,但負債率卻有所下降。也就是說,2008年經濟危機之后,雖然國有和集體企業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卻更容易獲得貸款;雖然民營企業盈利能力非常穩定,但卻更難獲得貸款。
最后,人大國發院報告提出了減少僵尸企業的五條政策建議。第一,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尤其是慎用產業政策。地方政府要減少對企業運行的干預,不要利用行政力量去推動企業兼并重組,不要給轄區內企業施加超出其負擔能力的就業壓力和財稅壓力,不要給缺乏效率、生存無望的僵尸企業提供各種補貼和迫使銀行發放貸款。第二,完善國資委對國企的考核指標,全面理解“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要警惕最后的結果是國企光是“做大”而沒有真正“做強”和“做優”。如果國企一味做大,必然陷入產能擴張的囚徒困境,必然導致更多產能過剩,從而產生更多僵尸企業。第三,強化銀行的預算硬化。一是要加強對銀行體系的監管,二是要減少地方政府對轄區內銀行的行政干預,通過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銀行體系的相對獨立性。第四,多渠道化解過剩產能,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和改制分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網??梢钥紤]將過剩的鋼鐵、水泥、玻璃等用于貧困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由中央政府或者幫扶的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債券代為支付。第五,加快國企改革步伐,關鍵是明確國企定位。進一步對國企進行分類改革,明確哪類國企要承擔政治和社會功能,哪類國企是純粹的市場化企業。對于前者,限制數量,當做特殊企業來對待;對于后者,加強市場化考核,鼓勵做強做優。
人大國發院是全國首批25家國家高端智庫試點單位之一。在人大國發院報告發布會上,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華融證券和財新智庫的專家學者,圍繞僵尸企業報告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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