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新發展理念落地生根、變成普遍實踐
主持人:新發展理念已經提出,科學的發展方向已經確立。應該如何保證新發展理念得到貫徹落實,實現“精神變物質”?
金碚:讓新發展理念落地生根、變成普遍實踐,對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意義十分重大。要使新發展理念真正引領發展實踐,實現“精神變物質”,最重要的是創造相應的體制機制條件。首先,應在體制改革中注入新發展理念。樹立新發展理念與深化體制改革是互促共進的。一方面,加快形成落實新發展理念的體制機制,有利于從根本上消除不適應、不適合甚至違背新發展理念的認識、行為、做法。另一方面,我國的改革已經歷時30多年,難免出現一定程度的動力減弱、推進艱難等問題,新發展理念是破解改革難題的一劑“特效藥”。其次,應在政策安排和政績考核上體現新發展理念。新發展理念是“指揮棒”,政府政策和行為則是“引路牌”。各級政府部門只有理解和把握新發展理念的精髓,將增強創新能力、推動發展平衡、改善生態環境、提高開放水平、促進共享發展體現在政策導向和政府自身行動上,才能引導全社會樹立新發展理念。把成熟的、帶有普遍性的經驗和做法上升為法律,也有助于引領全社會遵循新發展理念。第三,在遵循發展規律的基礎上發揮新發展理念的積極作用。新發展理念是對發展規律的認識結晶,以新發展理念引領發展行動也必須遵循發展規律,處理好不同發展階段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同時也要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價值取向,傾聽人民呼聲、尊重人民選擇、追求人民福祉,實現人民所向往的目標。
評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