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廣州市區(qū)禁止摩托車行駛的禁令正式生效,但主管部門仍給了半個月的“緩沖期”。1月16日,交警開始對駛入禁行范圍內的摩托車執(zhí)行扣車罰款,意味著摩托車的“大限”已到。一大批以摩托車謀生的人,從此徹底成為了“末代騎士”……
禁摩后,全市約24萬輛摩托需要報廢,曾價值萬元以上的摩托車牌照也成了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