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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就南京“7·28”丙烯爆燃事故進行通報。經調查分析,初步認定事故發生主要原因是施工安全管理缺失,鴻運公司組織的施工隊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內存有的液態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發擴散后,遇到明火引發大范圍空間爆炸,同時在管道泄漏點引發大火。
通報稱,7月28日,揚州鴻運建設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運公司)在南京棲霞區邁皋橋街道萬壽村15號的原南京塑料四廠舊址,平整拆遷土地。9時30分左右,進行作業時挖穿了丙烯管道,造成大量液態丙烯泄漏?,F場人員在撤離的同時并報警。10時11分左右,泄漏的丙烯遇到附近餐館明火引起大面積爆燃。
通報指出,這起事故傷亡慘重,教訓極為深刻。特別是繼遼寧省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后,半個月內再次發生涉及危險化學品管道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安委辦提出了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加強城鎮地面開挖施工的安全管理,嚴禁在不明情況下,進行地面開挖作業;同時切實加強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企業要立即對所有的化學品輸送管道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完善化學品管道標志和警示標志。(記者邢世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