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算方法:法定節(jié)日按工資基數(shù)3倍支付 休息日按工資基數(shù)2倍支付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中秋節(jié)、“十一”期間加班工資支付方法。2010年國慶節(jié)和中秋節(jié)放假具體安排為:中秋節(jié):9月22日至9月24日放假調(diào)休。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上班。國慶節(jié):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調(diào)休。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其中,9月22日(中秋節(ji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共四天為法定節(jié)假日;9月23日、9月24日,10月4日、10月5日、10月6日、10月7日共6天為休息日。
根據(jù)《北京市工資支付規(guī)定》(2003年北京市政府142令)第14條和第44條的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9月22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法定節(jié)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300%支付加班工資;9月23日、9月24日,10月4日、10月5日、10月6日、10月7日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2010年長假期間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shù)÷21.75天×300%×加班天數(shù)
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shù)÷21.75天×200%×加班天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