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對十個省(區、市)機場建設情況審計發現,違反招投標程序的金額近20億。
審計署去年對山西、內蒙古、黑龍江、福建、廣西、重慶、四川、云南、陜西和新疆等10個省、區、市機場建設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重點調查了31個機場,昨天公布了審計結果。
審計發現,23個機場項目的359項合同(占抽查合同總數1817項的19.7%),存在未公開招標等違反招投標程序的問題,涉及金額19.38億元。
對于上述問題,審計公告顯示,有關地方政府正依法進一步核查,將按核查結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