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消費者的投訴再達高峰。霸王條款是消費者最無可奈何的投訴項目之一。市消協指出,遇到“霸王條款”,消費者群體經常是只能自認倒霉,花了冤枉錢還受窩囊氣。
本報特別挑選了一些常見的霸王條款、較多見的霸王條款案例,以虛擬人物、案例、盤點、座談的形式展現出來,以為提醒。
上月13日,距離去年11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施行《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正好3個月,也是北京市工商局給予商家3個月期限自查糾正“霸王”格式條款結束的時間。一場對“霸王條款”的全面摸底調查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