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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案疑似真兇王書金在河北受審
中廣網(wǎng)邯鄲6月25日消息 據(jù)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上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訴人王書金強奸、故意殺人一案。此案備受社會關(guān)注,是因為王書金案的繼續(xù)審理有可能讓我們重新認識“一案兩兇”的“聶樹斌案”。
2007年3月12日,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對王書金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三起犯罪事實。王書金不服,提起上訴。主要理由是“檢方未起訴他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殺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曾進行了二審開庭,而今天上午進行的庭審是二審再次開庭。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和聶樹斌的姐夫申請旁聽庭審,法庭予以準許。
當庭王書金對過去審理中供述的4件案件中3件的審理都無疑議,就對“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奸殺案”,王書金認為他的供述是屬重大立功,應從輕處罰。由此他上訴希望減輕罪責。今天的審理也就此及上訴理由進行的庭審。法庭上,就王書金作案的時間、地點、手段等進行了詳細的法庭調(diào)查。公訴人認為,王書金的上訴理由不成立,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并非王書金所為。王書金的供述與案件的實際情況在關(guān)鍵情節(jié)上存在重大差異。辯護人則發(fā)表意見認為:王書金供述的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的情況,可以認定應該是他所為。
進行到公訴方向法庭提交四組證據(jù)時,辯護律師對公訴方出示的證據(jù)材料存有質(zhì)疑,一是公訴方當庭第一次出示證據(jù),辯護律師未見;第二、辯護方要求公訴方提交證據(jù)原件,并希望調(diào)取與此案有關(guān)的聶樹斌案卷宗,并對此提出休庭做辯護準備。合議庭認為辯護人的要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同意辯護人的請求,因此宣布休庭。開庭時間另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