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26日訊 (記者 王瑞芳)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推動形成廣覆蓋、全方位、多層次的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局面,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于近日下發了《關于開展第一屆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具體評選范圍、評選條件、評選程序等,并對各地組織開展評選推薦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該表彰每5年開展1次,每次表彰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100個、先進個人300名。表彰結果將向社會公布,并適時召開第一屆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暨經驗交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