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舉行例行發布會
活動描述
-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定于12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國臺辦新聞發布廳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敬請關注!
文字內容:
- 李維一:
各位上午好!發布會現在開始。
2007-12-26 10:02:33
- 李維一:
今天我們請來了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法規局張萬明副局長出席本次新聞發布會,就大陸有關仲裁機構增聘臺灣仲裁員做新聞發布。
2007-12-26 10:03:03
- 李維一:
下面請張萬明副局長發布。
2007-12-26 10:03:35
- 張萬明:
各位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發布關于大陸方面仲裁機構增聘臺灣仲裁員的基本情況。
根據《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臺灣同胞投資者與大陸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之間發生的與投資有關的爭議,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大陸的仲裁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聘請臺灣同胞擔任仲裁員。
2007-12-26 10:04:15
- 張萬明:
自1998年至今,大陸已有16家仲裁機構聘請了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它們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和北京、上海、重慶、廣州、廈門、深圳、青島、大連、武漢、長沙、西安、成都、蘇州、寧波仲裁委員會。目前,這16家仲裁委員會共聘任臺灣仲裁員48名,據不完全統計,受理涉臺案件一千多件,主要涉及房地產、建筑、投資、貿易等糾紛,受理案件數量和類型呈逐年增加之勢。
大陸仲裁機構聘請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對于促進涉臺仲裁工作,保護臺胞權益,提升投資環境,推動兩岸仲裁機構和仲裁人員的交流,起到了積極作用,受到社會各界尤其是兩岸工商界、法律界人士的普遍歡迎。
2007-12-26 10:05:12
- 張萬明:
仲裁作為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商事糾紛的重要手段,行之有效,具有專業、靈活、快捷、保密、成本較低等獨特優勢,已被越來越多的臺灣同胞所認同。也有越來越多的臺灣地區專業人士希望成為大陸仲裁機構的仲裁員。
2007-12-26 10:06:13
- 張萬明:
2005年、2006年舉辦的兩岸民間菁英論壇、國共保護臺商合法權益工作會談,均就逐步增加吸納臺灣仲裁員的仲裁機構的數量、增加聘請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和開展兩岸仲裁交流達成了共識。
為滿足兩岸日益擴大的經濟、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的需要,目前又有21家仲裁委員會擬聘請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它們是:天津、石家莊、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南寧、???、貴陽、昆明、鹽城、淮安、淮南、嘉興、惠州仲裁委員會。
我們衷心希望并且相信,大陸更多的仲裁機構聘請更多的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必將對促進兩岸各方面的交流和人員往來,保障兩岸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產生更大的積極作用。 謝謝大家!
2007-12-26 10:06:52
- 李維一:
下面請各位提問。
2007-12-26 10:07:57
-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
臺灣居民擔任大陸仲裁機構的仲裁員需要具備什么樣的條件?
2007-12-26 10:08:35
- 張萬明:
大家知道,仲裁工作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專業性工作,所以自然對仲裁員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凡是符合《仲裁法》和各仲裁委員會規定的要求,都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委員會將按照有關規定作出決定是否聘任。
2007-12-26 10:09:09
- 張萬明:
《仲裁法》明確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選任仲裁員,其中有幾項條件必須符合,當然這些條件符合之一即可,不是同時符合。一是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二是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三是曾任審判員工作滿八年;四是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五是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此外,各仲裁委在《仲裁法》規定的原則范圍內還規定了更加具體的條件,詳情可以登陸他們的網站可以查詢。
2007-12-26 10:10:00
- 張萬明:
仲裁委員會按照程序自主開展聘請臺灣仲裁員的工作,并對外正式公布仲裁員的名單。大陸仲裁機構已聘請的臺灣仲裁員,都是熟悉兩岸經貿法律事務,在其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專業人士。如知名律師、會計師、法學教授等。當然在糾紛發生后,是否請仲裁員參與仲裁,主要尊重當事人的意愿、當事人的選擇以及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據了解,已經有相當一部分臺灣仲裁員實際參與了辦案,而且效果良好,受到業界的肯定。謝謝。
2007-12-26 10:10:30
- 臺灣年代電視臺記者:
最近臺灣方面蔣家長媳蔣方智怡提出,希望能夠將“兩蔣”(蔣介石、蔣經國)陵寢移到浙江奉化老家,這樣的心愿,不知道我們這邊相關的回應和準備工作怎么樣?
2007-12-26 10:11:13
- 李維一:
我們看到了有關報道。
2007-12-26 10:12:24
- 廈門衛視記者:
對臺征聘仲裁員后,下一步對于加強對臺仲裁有什么具體的措施和舉措?
2007-12-26 10:12:44
- 張萬明:
實際上大陸方面增加仲裁機構并增加對臺仲裁員的數量,這本身是對涉臺仲裁的一個重要舉措。當然,除此之外,我們準備考慮采取的措施:第一,進一步加強對涉臺仲裁的宣傳,要通過各種途徑、方式和辦法對涉臺仲裁進行宣傳、介紹,讓當事人真正了解仲裁、相信仲裁并愿意選擇仲裁。
第二,我們要向臺商介紹和推介仲裁的標準條款,要進一步明確,按照《仲裁法》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發生爭議后,當事人可以按照在合同中訂立的合同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仲裁。這種仲裁具有終局法律效力,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使仲裁真正成為解決糾紛的主要手段。
第三,我們還鼓勵各仲裁委員會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加強對仲裁員,當然也包括臺灣仲裁員的業務培訓,加強兩岸仲裁界的交流與合作。謝謝。
2007-12-26 10:13:16
- 臺灣中天電視臺記者:
“兩蔣”移陵的問題在臺灣也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我們比較好奇的是,大陸認為這是屬于蔣家的家務事呢?還是兩岸的政治事件?如果蔣家有這樣的心愿的話,大陸這邊會怎么做?
2007-12-26 10:14:21
- 李維一:
我還是剛才的那個回答。
2007-12-26 10:14:56
- 記者:
仲裁的最終目的是促進民、商事糾紛得到最后解決。請問,目前兩岸的仲裁裁決是否能夠得到承認和很好的執行?
2007-12-26 10:16:03
- 張萬明:
這個問題很重要,如果裁決之后得不到執行,實在是徒然的。根據1998年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個司法解釋——《關于人民法院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決議》,“對臺灣地區有關法院的民事判決以及仲裁裁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予以認可,需要執行的,予以執行?!庇幸粋€例子,2004年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認可和執行了臺灣中華仲裁協會作出了一個涉及兩岸債權債務的裁決,效果很好。雙方當事人都很滿意。另外,據了解,按照臺灣方面的有關規定,大陸作出的仲裁裁決也可以在臺灣地區得到執行和認可,而且目前已經有多起大陸做出的仲裁裁決在臺灣已經得到了認可或執行。
2007-12-26 10:17:10
- 新華社記者:
在今年9月2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介紹了中華工商合作總社等單位組成的臺灣農產品采購考察團赴臺考察,以及在臺簽署采購水果意向協議的情況?,F在到了年末,請問目前大陸采購臺灣農產品的進展情況如何?
2007-12-26 10:18:07
- 李維一:
在去年4月,2006年4月兩岸經貿論壇的閉幕式上,陳云林主任宣布,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為了幫助臺灣農民解決水果、蔬菜豐產時出現的銷售困難,大陸的供銷總社和有關的供銷企業、行業組織將組成臺灣農產品采購團赴臺灣進行采購考察。在今年的9月,中華供銷合作總社和福建超大集團組成考察團到臺灣進行實地的考察??疾靾F走訪了臺灣的云林、高雄、嘉義、臺南、屏東、花蓮等地方,考察了茶葉、水果有關生產基地和農產品交易市場,并且和當地的農會產銷班進行了交流。同時,與臺南縣的玉井鄉農會和臺灣云林縣的物流中心簽署了采購2000噸臺灣水果的意向性協議。此協議涉及到的水果品種很豐富,有葡萄釉、柳丁、香蕉、芒果和楊桃等。
2007-12-26 10:20:16
- 李維一:
當下,正是臺灣的葡萄柚和柳橙的豐產期。11月底,中華供銷合作總社所屬的上海市果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果品有限公司與臺灣云林縣物流中心協商簽訂了采購160余噸臺灣葡萄柚等水果。目前這批來自臺灣的葡萄柚已經陸續抵達了上海和北京,將在元旦前投放這兩個城市的市場。這次的采購正是按照在九月份大陸有關考察團在臺灣考察期間所簽的意向性協議所執行的。據了解,近期上海市果品公司和福建超大集團正在與臺灣有關單位就采購臺灣柳橙進行安排。這批臺灣水果風味獨特,所以歡迎廣大消費者采購、品嘗。在這里做一個廣而告之的宣傳。
2007-12-26 10:21:49
- 臺灣中天電視臺記者:
2007年即將過去,2008年就要到來,目前為止到明年5月是兩岸關系的新的一個高危期,請問對兩岸關系的看法?
2007-12-26 10:24:46
- 李維一:
我們會在新一年的發布會上有一個這方面的表達。
2007-12-26 10:25:42
- 臺灣聯合報記者:
請問現在既然蔣家的家屬提出移陵的愿望,目前是不是恰當的時機?大陸方面需要什么主觀和客觀的配合?或者是需要什么協商程序?謝謝。
2007-12-26 10:26:12
- 李維一:
我們看到了有關的報道。
2007-12-26 10:26:57
- 臺灣“中央社”記者:
臺灣方面最近有一個消息,北京這邊明年準備在臺灣海峽中線劃出一條新航線。臺灣方面表示這會影響到雙方的口岸安全,您對此評論如何?12月初的時候有一位臺灣講師在深圳遇害,我想知道這個案件的最新進展情況,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經抓到?
2007-12-26 10:27:30
- 李維一:
第一件事情,您所說的情況,我并不了解。
第二件事情,我也需要向深圳方面對有關情況進一步了解。
2007-12-26 10:31:17
- 鳳凰衛視記者:
如果看到有關報道,有收到了蔣家后人的提議,大陸方面會有怎樣的回應。我們看到消息,大陸方面有人士提出,現在即使將陵寢移回大陸也并不是一個良好的時機,你怎樣評論?謝謝。
2007-12-26 10:32:11
- 李維一:
我剛才已經做了回答。
2007-12-26 10:33:01
- 中央電視臺記者:
近日有臺灣著名的藝人表示,希望為明年北京的奧運會創作歌曲,在這方面,臺灣人士參與奧運歌曲的征集以及參加演出有什么特殊的規定?謝謝。
2007-12-26 10:33:21
- 李維一:
據我們了解,北京奧組委所組織的北京奧運會歌曲征集評選活動已經開展了四年,這個活動除了面向大陸的專業音樂工作者和廣大業余音樂愛好者,同時面向臺灣同胞、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和海外僑胞,面向廣大的外國人士。所以主辦方會積極熱誠的歡迎臺灣的專業音樂工作者和業余音樂愛好者參加。
我想大家也知道,不久前世博會公布了世博會的吉祥物“海寶”這樣一個卡通品的吉祥物,這個吉祥物的原創設計者正是來自臺灣設計師巫永堅先生,巫永堅先生根據漢字產生了這樣一個非常好的創作,在這樣的創意基礎上,又和上海市的設計師共同組織創立了團隊,將吉祥物進行了完善,最后形成了以漢字“人”字為基本創作元素的卡通型世博會吉祥物,在兩萬多件應征作品中脫穎而出。這說明在奧運會歌曲創作中,只要是好的、優秀的創作,來自臺灣同胞好的應征作品一樣也會脫穎而出。
2007-12-26 10:33:46
- 李維一:
本次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2007-12-26 10:34:42
圖片內容:
-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舉行例行發布會
- 中國網對本次發布會現場直播
-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李維一主持本次發布會
-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法規局張萬明副局長
- 發布會現場
-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李維一有請記者提問
-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提問
-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法規局張萬明副局長回答記者提問
-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法規局張萬明副局長回答記者提問
- 發布會現場
- 臺灣年代電視臺記者提問
- 廈門衛視記者提問
- 臺灣中天電視臺記者提問
- 發布會主席臺
- 東南衛視記者提問
- 新華社記者提問
- 臺灣東森電視臺記者提問
- 臺灣聯合報記者提問
- 臺灣“中央社”記者提問
- 鳳凰衛視記者提問
- 中央電視臺記者提問
-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李維一回答記者提問
-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法規局張萬明副局長回答提問
-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舉行例行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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